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1、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1、材料调差(规定只计税金)为什么调整税率系数要加上1不加1计算出来的只是调整价差部分的税金金额,加1算出来的是调整金额。

2、税率是以投标时的税率(

3、35)为准,还是以现在的税率(

3、41)为准,原因:税率是以现行的税率为准,即以

3、41计算,不以当时签订合同时的税率为计算基数(未出现调整的除外)。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费约占70%~75%,机械费约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变化而处于经常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扩展资料: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国标清单的规定,往往一个清单子目包含数个不同工作内容,对应不同工作内容也就有不同定额计价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为例,砼沉井项目的清单计量单位是“座”,而该清单下的计价定额却要分别按砼井壁、砼刃脚、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额。我市公布的调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该用量与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认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不同。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排水工程每个月的形象进度时往往是按完成“米”、“座”来确认,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来确认。因此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月形象进度报表调差时,往往与施工单位在“Qi”上产生较大分歧,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按标底的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与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会产生数量差异。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通过故意或有意调整定额中的材料用量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调整价格和费用的方式达成。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要调差的工程量,往往会造成偏差较大。而按照标底的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在依据上也不充分,因为投标价一旦确认,即作为合同价的基础,而标底只是作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别要做好每个月实际材料用量的统计、确认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进度来代替材料用量记录,减少纠纷。 参考资料 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2、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按现通常做法,把按定额做出的预算作为标底(或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一般不能超出标底,否则被认为投标价过高,需要作出一定比率的下浮,下浮比率视工程的性质、难度和竞争状况而不同。一般招标时都有一个预算价(按图和定额算出来的),另外还设置应该招标控制价(通常下浮了7%~10%),这就是下浮的上限,如果你的投标价格高于控制价,就是废标,下浮率的下限,比较复杂,首先你要根据你的成本,而且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没有利润就是恶意竞争),再结合本行业投标大家常规下浮率,并分析招标文件中有关下浮多少为低于成本价的描述,制定有关合适的下浮率,一般定价是负责人(老板)定,编制预算的人做分析,提供参考意见。原则是既要增加中标的可能性,又不能太低,以至于低废了。由于建设施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微薄,或者说正进入“微利”时代,为求生存和发展,承接到工程,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工程报价。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真正地市场价,比如说现在的广东土建工程,一般能下浮14%左右,市政和安装工程可下浮20%左右或更多。这种下浮比率可以说是通过市场形成的,没有什么规定。

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3、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按现通常做法,把按定额做出的预算作为标底(或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一般不能超出标底,否则被认为投标价过高,需要作出一定比率的下浮,下浮比率视工程的性质、难度和竞争状况而不同。 一般招标时都有一个预算价(按图和定额算出来的),另外还设置应该招标控制价(通常下浮了7%~10%),这就是下浮的上限,如果你的投标价格高于控制价,就是废标,下浮率的下限,比较复杂,首先你要根据你的成本,而且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没有利润就是恶意竞争),再结合本行业投标大家常规下浮率,并分析招标文件中有关下浮多少为低于成本价的描述,制定有关合适的下浮率,一般定价是负责人(老板)定,编制预算的人做分析,提供参考意见。原则是既要增加中标的可能性,又不能太低,以至于低废了。 由于建设施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微薄,或者说正进入“微利”时代,为求生存和发展,承接到工程,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工程报价。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真正地市场价,比如说现在的广东土建工程,一般能下浮14%左右,市政和安装工程可下浮20%左右或更多。这种下浮比率可以说是通过市场形成的,没有什么规定。

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4、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1、材料调差(规定只计税金)为什么调整税率系数要加上1不加1计算出来的只是调整价差部分的税金金额,加1算出来的是调整金额。

2、税率是以投标时的税率(

3、35)为准,还是以现在的税率(

3、41)为准,原因:税率是以现行的税率为准,即以

3、41计算,不以当时签订合同时的税率为计算基数(未出现调整的除外)。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费约占70%~75%,机械费约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变化而处于经常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扩展资料: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国标清单的规定,往往一个清单子目包含数个不同工作内容,对应不同工作内容也就有不同定额计价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为例,砼沉井项目的清单计量单位是“座”,而该清单下的计价定额却要分别按砼井壁、砼刃脚、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额。我市公布的调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该用量与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认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不同。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排水工程每个月的形象进度时往往是按完成“米”、“座”来确认,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来确认。因此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月形象进度报表调差时,往往与施工单位在“Qi”上产生较大分歧,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按标底的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与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会产生数量差异。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通过故意或有意调整定额中的材料用量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调整价格和费用的方式达成。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要调差的工程量,往往会造成偏差较大。而按照标底的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在依据上也不充分,因为投标价一旦确认,即作为合同价的基础,而标底只是作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别要做好每个月实际材料用量的统计、确认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进度来代替材料用量记录,减少纠纷。 参考资料 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5、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1、材料调差(规定只计税金)为什么调整税率系数要加上1不加1计算出来的只是调整价差部分的税金金额,加1算出来的是调整金额。

2、税率是以投标时的税率(

3、35)为准,还是以现在的税率(

3、41)为准,原因:税率是以现行的税率为准,即以

3、41计算,不以当时签订合同时的税率为计算基数(未出现调整的除外)。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费约占70%~75%,机械费约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变化而处于经常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扩展资料: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国标清单的规定,往往一个清单子目包含数个不同工作内容,对应不同工作内容也就有不同定额计价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为例,砼沉井项目的清单计量单位是“座”,而该清单下的计价定额却要分别按砼井壁、砼刃脚、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额。我市公布的调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该用量与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认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不同。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排水工程每个月的形象进度时往往是按完成“米”、“座”来确认,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来确认。因此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月形象进度报表调差时,往往与施工单位在“Qi”上产生较大分歧,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按标底的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与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会产生数量差异。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通过故意或有意调整定额中的材料用量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调整价格和费用的方式达成。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要调差的工程量,往往会造成偏差较大。而按照标底的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在依据上也不充分,因为投标价一旦确认,即作为合同价的基础,而标底只是作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别要做好每个月实际材料用量的统计、确认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进度来代替材料用量记录,减少纠纷。 参考资料 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6、市政工程中材料价格调差时是否要考虑中标下浮率

按现通常做法,把按定额做出的预算作为标底(或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一般不能超出标底,否则被认为投标价过高,需要作出一定比率的下浮,下浮比率视工程的性质、难度和竞争状况而不同。 一般招标时都有一个预算价(按图和定额算出来的),另外还设置应该招标控制价(通常下浮了7%~10%),这就是下浮的上限,如果你的投标价格高于控制价,就是废标,下浮率的下限,比较复杂,首先你要根据你的成本,而且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没有利润就是恶意竞争),再结合本行业投标大家常规下浮率,并分析招标文件中有关下浮多少为低于成本价的描述,制定有关合适的下浮率,一般定价是负责人(老板)定,编制预算的人做分析,提供参考意见。原则是既要增加中标的可能性,又不能太低,以至于低废了。 由于建设施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微薄,或者说正进入“微利”时代,为求生存和发展,承接到工程,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工程报价。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真正地市场价,比如说现在的广东土建工程,一般能下浮14%左右,市政和安装工程可下浮20%左右或更多。这种下浮比率可以说是通过市场形成的,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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