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市政工程分包必须是劳务吗

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1、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市政工程中除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部分可以专业分包。根据法律规定,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所承包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其他单位完成。 市政工程除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3十。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十9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市政工程分包必须是劳务吗

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1)、分包工程的范围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1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1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1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3)、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转包是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允许的,但必须依法进行。违法分包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3、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法律分析: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3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十9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声明:该内容系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



4、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市政工程总承包1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市政工程总承包2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 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 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 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3、市政工程总承包3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 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 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7十8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5、市政工程总承包能不分包吗

市政工程总承包可以不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2十9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6、市政工程可以分包范围

法律分析: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3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十9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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