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


第1条 为进1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1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3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4条 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



2、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1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4、工程项目进行超过1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



3、土建工程中的带班是什么意思?


就是老板不再现场时负责工地的1切。



4、工程带班职责和范围


工程带班职责和范围:


1.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1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2. 严格落实制止“3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



5、施工企业项目带班负责人是指


施工企业项目带班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或副总工、法定你授权的直属分公司负责人。


为进1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1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7月2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1〕111号印发。《办法》共15条,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1条


为进1步加强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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