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市政2021年挂不出去了吗?甘肃省市政工程多少钱不需要招标

二建市政2021年挂不出去了吗?

1、二建市政2021年挂不出去了吗?

主要原因有几点:

1、几年前取消临时建造师,大量缺证,价格飞涨,20年有公司单市政专业挂30000的!

2、社保唯一,清退了很多知识分子或者专业人士考证挂靠的!这两点导致挂证费用大涨。

3、培训机构大力宣传,考证人数激增,建筑企业鼓励考证,合格分数下降。每年各省都几万的证书入市。

4、企业资质改革在即,各建筑企业都在观望,在不进行资质核查的情况下建造师证能少就少,有核查也会提前通知,找中介临时注册也来得及。项目经理的月收入还是十分可观的。可以说是中等偏上的薪资水平,所以考个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还是很有用的。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都需要相关施工资质,就要求在建设工程工作岗位配备满足资质需求数量的二级建造师。我国建筑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行业,在不断发展中,需要的建造师人才非常多,市场缺口还很大。虽然目前二级建造师证书还未实现全国执业,限制了人们的工作地点。但是,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启用《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人员注册管理系统》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很重要的信息是“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注册人员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个人注册电子证书在全国范围执业有效”,这对大家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相信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也就指日可待了。

甘肃省市政工程多少钱不需要招标

2、甘肃省市政工程多少钱不需要招标

这个一句话还难得说清,详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 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简单来说就是:(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甘肃省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3、甘肃省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商品房建设,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商品房价格由各级物价委员会会同同级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房管部门共同管理。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开发经营商品房的单位,都应按本规定执行。第四条 商品房是指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建设、统建或自用的房屋,均不属商品房范围。第五条 商品房价格因素的构成:   一、计划成本:

1、规划设计费;

2、房屋建筑安装造价(包括土建、室内水电暖气等设施安装);

3、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4、小区场地七通一平费;

5、小区市政公用工程配套费(包括给排水、供热、电力、电讯、路灯照明、道路、环卫、绿化和人防);

6、贷款利息;

7、经营管理费(以上述1-5项为基数按1-3%计算。各级开发公司提取比率,在资质审查文件中确定)。   二、计划利润(以计划成本1-5项为基数,按企业等级、比率提取)。   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环境率差价:可根据市区的繁华程度,划分不同等级的开发地段,并根据开发地段和建筑用途的不同,以计划成本1-5项为基数,收取不同的环境率差价。   环境率差价由开发单位代收,原则上应如数上缴当地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用于城市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六条 在旧城区按修建规划进行小区建设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第七条 城市市级和区级干线、干管及干道两侧的绿化投资不得列入商品房售价。第八条 经营房地产开发的计划利润率:一、二级企业为7%;三级企业为6%;四、五级企业为5%。第九条 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   计划成本=规划设计费+建筑安装造价+征地、拆迁费+七通一平费+小区公用设施配套费+经营管理费+贷款利息   基本售价=计划利润+计划成本+税金   销售价格=基本售价+环境率价差第十条 小区内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防洪、绿化、集中供热、煤气、环卫等),按规定免征建筑税。   对搬迁另建的非生产性项目,其返还原建筑面积的部分,免征建筑税。第十一条 各级商品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规定,对违犯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政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

4、市政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

请问那里有——市政工程监理费的取费标准? 市政工程监理费,现在一般是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在有市政工程监理权的各个单位之间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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