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费按多少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费按多少计?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
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