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现在有没有“优良”?
1、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现在有没有“优良”?
公路工程完工后,都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以确定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评定步骤都直接影响着对工程质量的正确评价,笔者根据这几年开展评定工作的情况,谈谈对公路工程质量评定的一些看法。? 1 目前工程质量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评定方法不一致?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公路工程质量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评定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组成,首先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定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由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三个部分组成。分项工程的实侧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和资料不全予以扣分。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在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相应权值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方法确定相应的评定值。建设项目质量等级依据单位工程的优良率来衡量,即单位工程优良率=被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数量/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总数。优良率80%及以上为优良,80%以下及单位工程均合格为合格,单位工程未全部合格为不合格。?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方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综合评分85分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工程质量评分值=Σ(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 这就是说《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存在着不同的计算方法,前者采取单位工程优良率,后者采取建设项目评分法。
1、2 评定的主体、如何评定不明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各分项工程完工之后,按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实行监理制度的应由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单位自查资料评分。”? 似乎认为施工单位只要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监理予以确认,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单位自查资料评分。? 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中却要求施工单位按实测项目、外观和资料评分,监理工程师在此基础上予以确认,从而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和得分。目前强调监理独立抽检、平行试验,监理的抽检频率需在质评标准检验频率的20%。《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程实施过程中,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要按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中间抽检和竣工检查又不知如何参加评定。抽测资料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评分中不能反映出来,自评和确认相脱节。?。